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,备受关注的房地产行业也随之呈现新态势:高利润时代渐入尾声,房企纷纷潜心投入运营、资本、产品及服务等全方位综合实力的锻造。同时,“保障房与商品房并重”也日渐成为房企的开发常态。
“2007年后,国家对保障房建设曾加大力度,特别是“十二五”期间提出3600万套建设目标,现在看来“十二五”前四年全国已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或棚户区改造项目3200万套,基本建成了2000万套,今年计划开工700万套,基本建成480万套。”在近日举办的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暨《中信地产社会责任报告(2011-2013年)》发布会上,中国房地产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说,并做了《新常态下保障房计划的实现形式和参与保障房建设的企业责任》主题演讲。
他指出,近些年“社会责任”这一概念渐被国企、央企所接受,不少央企还做了社会责任报告。“已经参与保障房建设的企业,一定要积极落实对政府的承诺,让保障房老百姓得到实惠。”
早在十八大以前,朱中一在给国务院领导做的形势汇报里指出,“保障房的建设,有的政府资金是不到位的,不少保障房建在比较偏僻的地方,如果配套不到位怎么让老百姓住。”此提议很快得到部委的积极反馈,追加了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的资金。
“我为什么说保障房的责任是政府的,如果政府给的地很偏,但当时的资金光考虑建房资金没有考虑配套的资金,那你叫企业配套肯定很难配套,因为企业肯定要有一定的盈利,尽管保障房保本盈利还是要的,让企业搞赔本买卖还是不太现实的,所以政府责任该落实的要落实。”
对于新常态下的保障房情况,朱中一也提出自己的看法:“目前情况下,由于整个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另外随着前几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的推进,保障房供不应求的局面大大缓解,加上一些地方商品房市场供明显大于求,政府最近提出加快和培育发展住房的租赁市场,所以我自己感觉到,今后起码“十三五”保障性住房计划的提出肯定是由下而上提出,而且是量力而行的。”
此外,他建议道,“保障房的实现形式要逐步地从实物保障为主向建设和租赁、补贴并举转化,补‘砖头’和补‘人头’结合,扩大保障房家庭在市场上购买和租赁比例,政府通过租金补贴来实现保障,就是保障房形式也有所校正。”(记者 唐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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